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动态 > 正文

厦门大学徐国栋教授做客马克思主义学院“求是”讲坛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11-24 】

11月22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徐国栋教授做客马克思主义学院第13期“求是”讲坛,在黄金校区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民法典·物权编>新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的精彩讲座。该院党委副书记毛磊焱主持讲座,全体法学师生200余人聆听了讲座。

徐国栋聚焦《民法典·物权编》,围绕居住权与住房所有权的互克关系、物权客体的人造化对客体寿命的影响、《民法典》第322条隐含的人工添附概念及三个子项的含义和异质性、《民法典》第32条关于混合的规定、《民法典》第322条确立的从随主规则的历史演进及我国适用、物权客体的遗失、地役权运用的美景化和物权请求权是否受实效限制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徐国栋还就师生的疑问一一进行了专业解答。

讲座前,徐国栋教授还参观了我校红色卫生史博物馆和校史馆。

据悉,这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与赣州市卫生法研究会联合举办的首次学术讲座,今后还将陆续邀请省内外知名法学和医学领域专家来校,进一步活跃校园学术氛围、拓宽学生知识面、鼓励师生学术研究与创新。


上一条:马克思主义学院前往赣州市公仁律师事务所考察交流
下一条:《中国网》:赣南医学院与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联合共建“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